近日,河口县拟将红河农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1电站申报为红河州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131电站是河口县辖区内建成发电的首座电站,它开创了河口县水电开发的先河,结束了河口县用电全靠进口的时代,这座电站又被称为“争气电站”,为河口县水电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,为河口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,具有无可替代的历史意义。
1969年以前,河口县城区用电全部从越南进口,既无法满足日常所需,也限制了地方发展。为解决县城用电难题,1966年云南农垦总局筹划建设131电站,经总局设计院勘测设计后正式批准,1966年8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,河口县4个农场的职工共同施工,总投资300万元,于1969年10月1日正式发电。
2009年9月,经河口县人民政府研究,131电站被核定为河口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。已经运行了52年的131电站,现在仍继续发挥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。(李云生 凌战生)